全院各团支部、全体共青团员: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的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
2、在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先进、道德品行先进、发挥作用先进、执行纪律先进,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作为“推优”对象。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无违纪现象,近两学期内无挂科。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取得的成绩、优缺点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等)。
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团支委征询班级同学意见,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4、“推优”大会流程:
(1)清点参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办法及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三、材料上报
1、推优结束后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1份、《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1份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完成后方可报送至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材料向推优对象所属党支部推荐。
3、本次“推优”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请在截止日期前上报以上材料,过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他说明
1、“推优”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每个团支部每次“推优”一般不超过5人,最终入党积极分子总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60%。原已经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但后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不再重新推荐。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推优”。
2、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未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团员必须重新参加“推优”。
3、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均作为团员身份参与人数计算和投票。
4、各团支部要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5、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并对所在团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6、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规范与流程进行“推优入党”,及时填写《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推优入党”相关会议与结果;为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发的【团内激励】功能已上线,该功能用于记载认证团员2020年及之后所获以入团、评议、荣誉、机会、发展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团内激励情况,公示结束后并向所属党支部最终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应由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中的【推优入党记载】模块记栽培训情况。
医学院团委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