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1〕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医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统筹做好推免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群红 胡 东
成员:魏元一 陆 军 田 晔 王 瑜 邓 云 付计锋 宋 伟
努尔艾合麦提·艾山 布马力亚木·司马义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推荐候选人遴选条件参照《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1〕160号)文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2022年推免名额为12个。各专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召开推免工作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9月14日)
(二)组织报名(9月14日)
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9月15日-16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需要认定的材料,学院汇总后,联系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四)考核选拔(9月18日)
学院对推免生候选人组织考核选拔,考核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表现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学业表现考核。学业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计算。
3.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办法见附件2。
4.考核成绩组成。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8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15%。
5.学术专长认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认定。
(五)确定名单(9月18日前)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六、注意事项
1.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公告学校文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申诉渠道等。
2.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签有定向、委培等协议的应届本科生,如被列为推免生候选人,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七、申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向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6646835)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医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
2、医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
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