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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08-30 19:39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对象

学院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三、遴选条件

推荐候选人遴选条件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四、推荐名额

学院总指标17个,其中基础指标(15个),增量指标(2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召开推免工作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8月30日)

(二)组织报名(8月30日-9月2日)

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9月3日-9月5日)

学院根据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等综合素质考核遴选指标中的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批的国家发明专利。论文和专利须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提供原件(论文提供检索报告),由科研部认定。

2.竞赛获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或所在学科专业权威赛事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3.其他项目: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及外语等级证书由教务处认定;创新创业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认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及个人荣誉获奖由校团委和学生处认定。

完成资格审查后,学院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并同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候选人《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PDF电子版等资料于9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

(四)专家审核(9月6日)

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对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其中对科研论文、专利等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以腾讯会议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选拔(9月7日)

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免生候选人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表现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学业成绩考核。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业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计算,辅修课程不计算在内。学院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确保成绩真实可信。

3.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20分,具体计分项目、加分要求和分值标准详见《综合素质考核项目一览表》(附件4)。

4.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时将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综合素质考核遴选指标纳入成绩计算体系,并按以下规定计算:考核总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0.2。

(六)确定名单(9月10日)

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类型,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分别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9月9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六、注意事项

1.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公告学校文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申诉渠道等。

2.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签有定向、委培等协议的应届本科生,如被列为推免生候选人,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5.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等手续流程,否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6.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于9月28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0日前结束。

七、申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6658770。

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4年8月30日

附件【附件1 医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审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综合素质考核项目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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