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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9年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考核实施细则
2019-11-21 11:07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 2019 年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19〕95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医学院成立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考核工作组和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医学院2019年定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面试工作。

医学院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荣波

成员:刘群红 张超 李颖 李文月 胡东 王健 陈铎葆 刘国礼 杜久伟 唐小龙

秘书:付计锋

医学院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综合面试小组:

组长:张荣波

成员:刘群红 张超 李颖 李文月 胡东 王健 陶欣荣 唐小龙

秘书:付计锋

二、选拔与考核对象

选拔对象为医学院 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考核对象为获得 2018 年本硕(博)连读资格并签订培养协议的学生,详见《关于公布获得 2018 年本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校政秘〔2019〕14 号)。

三、选拔与考核条件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校政〔2018〕199 号)(以下简称《选拔与培养办法》)精神进行选拔与考核。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诚信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按照所在专业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本科一年级修读课程的全部学分,无补考科目,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5%。

(二)考核合格条件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良好,并经学院考核合格;

2.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年学习任务,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 30%,且无补考科目;

3.在第 2 至第 3 学年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不少于 1 次;

4.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 项;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且排名在前 2 名;或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集体项目排名前 5)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推免选拔前,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6.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三、选拔名额分配

医学院2019年拟选拔本硕(博)连读学生1名,为全日制学术型。

四、推荐程序(工作进程见附件1)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本硕(博)连读学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英语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的考核。

五、考核选拔

对符合申请条件、经医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本硕(博)连读学生申请人,由学院组织参加考核。

考核分为学习成绩、综合面试两部分,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学习成绩占60%,综合面试占40%。

学习成绩为申请人本科一年级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的成绩。综合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等。

六、注意事项

1.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及学校《安徽理工大学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本硕(博)连读学生选 拔与培养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公示。

3.研究生院与确定为本硕(博)连读的学生签订培养协议。

七、申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向医学院本硕(博)连读学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组办公室反映(电话:6658770)

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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